教師***的培訓:幼兒園教師培訓:綜合素質、保教知識與能力
小學教師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
初中教師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知識與能力、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
高中教師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知識與能力、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
中職文化課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知識與能力、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
中職專業課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知識與能力
中職實習指導培訓:綜合素質、教育知識與能力
教師資格考試
編輯
教師**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:一是參加國家統考,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。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+面試
[3] 。
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。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“教育學”、“教育心理學”、教育政策法規;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、高中、中職五個層級,其中幼兒園、小學、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(科目一:《綜合素質》;科目二:《教育(保教)知識與能力》),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;初中、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。根據規定,只有筆試和面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**書,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。
考試改革
2014年**宣布,中小學生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范圍將擴大。試點區內,教師資格考試有效期為三年,教師**須每五年注冊一次。按照規劃,2015年,中國將全面推行教師資格全國統考,提高教師入職門檻,并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,實行定期(五年)注冊制度。
**公布《
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》。辦法規定,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考,由**考試中心統一制定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,組織筆試和面試試題,并建立試題庫?!翱荚噷凑崭呖嫉囊髞斫M織?!?/div>
2011年11月26日,
浙江、
湖北率先進行國家統考
試點。2012年新增
河北、
上海、
海南、
廣西四個省份。2013年又新增
山西、
安徽、
山東、貴州4個省。截止2014年9月份,加上
吉林、
陜西、
江蘇三省總計有13個省自治區參加教師**的全國統一考試。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,2015下半年新增加北京、河南、寧夏、湖南、甘肅、江西、福建。2016上半年新增加遼寧、四川、重慶,
目前總計有23個省自治區參加國家統考教師資格。預計到2016年11月底,全國除
港澳臺之外的所有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將全部實行統考政策。